通知 | 2023年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2023-03-29

 

 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各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平台):

 

为落实《嘉兴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8-2025)》《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智库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一支合作精神好、科研意识强、科研素质高、科研成果丰硕的人文社科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队伍,助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文研院”)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为文研院各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平台)的研究团队成员。

2.2020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1日期间,申报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件或中央部委采纳1件或市厅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批示2件,或者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1篇,或者累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横向课题到校经费40万元或企业委托横向课题到校经费60万元。

3.承担2022年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申报表》(附件1)、《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佐证材料附于申报表后装订)送交文研院郭雨老师处(嘉兴学院厚德楼3楼  324室),并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kakuurain@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2023年文研院人才项目申报”字样),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3-85624359。

2.文研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遴选,经文研院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文研院院务会议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文社科处备案。

三、经费资助与期限

1.资助方式:以院自设重点课题形式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0%,结项后再拨付80%。经费使用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结项、被撤项的,不再拨付余款。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资助项目期限2年,不可延期,鼓励达到要求后提前结项。未按期结项或被撤项者3年内不得再申报本计划项目。

四、结项管理

所有成果原则上须以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或文研院各科研机构(平台)为第一单位,申报人为第一完成人,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件。

2.主持获中央部委采纳1件。

3.主持获市厅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批示2件。

4.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1篇。

5.累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横向课题到校经费4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主持企业委托横向课题到校经费60万元及以上。

以上结项成果不得用于文研院各科研机构(平台)研究团队的任务考核,且不能享受文研院其他科研机构(平台)和项目的资助。

五、考核管理

1.受资助人应切实按既定研究计划实施,文研院定期对研究进展、结项情况进行督查、公示。

2.受资助人每年须参加文研院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培训、调研活动等不少于6次。

3.结题常年受理。受资助者须报送《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一式3份(佐证材料附于申请书后装订),同时提交结题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9日

 

 

六、附件

1.《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申报表》

2.《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

3.《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项目结题申请书》

最新动态

Copyright © 2021 嘉兴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